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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辽宁 省地方标准集中复审结论的通告》(辽宁省 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2022年第28号),本 文件归口单位由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调 整为沈阳海关。 ICS67.080.20 B00DB21 辽 宁 省 地 方 标 准 DB21/T2621—2016 出口水培鲜菜检疫规程 RulesfortheQuarantine ofFreshSoilessCultivated Vegetables forExport 2016–04–27发布 2016-06-27实施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21/T 2621—2016 I前言 本标准的编写格式符合 GB/T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的规定。 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给出的规则起草 。 本标准由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并归口 。 本标准起草单位 :沈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丛广民、曲辉、付海滨、王建坤、赵林丽、唐嘉成。 DB21/T 2621—2016 1出口水培鲜菜检疫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水培鲜菜 的检疫依据 、检疫准备 、现场检疫 、抽查与取样 、实验室检疫 、结果 评定与处置 、样品及有害生物的保存 。 本标准适用于出口水培鲜菜的检疫 。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 SN/T1104 进出境新鲜蔬菜检疫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3.1水培鲜菜 Hydroponic vegetables 是指大部分根系生长在营养液液层中 ,只通过营养液为其提供水分 、养分、氧气的有别于传统土 壤栽培形式下进行栽培的蔬菜 。 3.2虫害蔬菜 insectpestvegetables 由昆虫、线虫或蛛形纲动物侵染并引起损害的蔬菜 3.3病害蔬菜disease pestvegetables 受植物病原物侵害的 蔬菜。 3.4有害生物 harmful organisms 任何有害植物 、动物或病原物的种 、株(品)系或生物型 。 3.5检疫性有害生物 quarantine harmful organisms 指对受其威胁的地区具有潜在经济重要性 、但尚未在该地区发生 ,或虽已发生但分布不广并进行 官方防控的有害生物 。 4仪器和用具 4.1仪器 温度计、显微镜、体视显微镜 、线虫分离器 、螨类分离器 。 4.2用具 DB21/T 2621—2016 2剪刀、镊子、放大镜、指形管、不锈钢刀 、不锈钢尺 、台秤、塑料袋、白磁盘、表面皿、毛笔、手 套、样品封识标签 、取样凭证 。 5检疫依据 5.1进境国家或地区的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 。 5.2政府间的双边植物检疫协定 、协议、议定书和备忘录 。 5.3中国进出境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及其相关规定 。 5.4贸易合同 、信用证等文本中的植物检疫要求 。 6种植基地 、包装厂注册登记及有害生物监测 6.1水培鲜菜种植基场备案 出口水培鲜菜种植场 应经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考核 ,取得备案资格 。 6.2包装厂注册登记 出口水培鲜菜包装厂应经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考核 ,取得注册登记资格 。 6.3有害生物监测 6.3.1备案出口水培鲜菜种植场 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要指导 水培鲜菜 在生长季节 ,对进口国家或地区关 注的和当地蔬菜 有害生物的发生情况进行监测 。 6.3.2注册登记 水培鲜菜 包装厂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要了解 水培鲜菜 产地有害生物发生情况 ,指导包装 厂开展有害生物监测 ,并检查包装厂防疫措施落实情况 。 7检疫准备 7.1审核报检所附单证资料的完整性 、有效性和一致性 。 7.2查阅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资料 ,了解输入国检疫要求 ,确定检疫依据及检疫要求 。 7.3了解水培鲜菜产地和 包装厂有害生物发生情况 。 7.4了解检疫场地是否符合检疫操作的要求 。 7.5准备检疫工具 :放大镜、镊子、解剖刀、指形管、白瓷盘、毛笔、样品袋、抽/采样凭证、检疫记 录单、照相机等。 8现场检疫 8.1核查货证 现场核对货物有关单证 ,核查货物品名 、数量、重量、件数、生产批号 、唛头标记 、包装厂、供货 DB21/T 2621—2016 3证明信息 等是否与报检 单证相符,是否符合本标准第 5章规定的检疫要求 。 8.2存放场所检查 货物存放场所应干净卫生 ,适合水培鲜菜 贮存,仔细检查存放场所四周 、墙角、地面,以及覆盖货 物的篷布 、铺垫材料等 ,是否有被害虫感染的痕迹或有害虫发生 。 8.3包装物检疫 抽样前检查整批包装是 否为首次使用 ,有无霉变、破损等情况,检查内外包装有无虫体 、霉菌、杂草、 土壤、枝叶及其他污染物 。 8.4运输工具检疫 对装载出口水培鲜菜 的运输工具实施现场检疫 ,重点查看箱体内外 、上下四壁 、缝隙边角 、铺垫物 等地方有无有害生物 、杂草(籽)、土壤或其他污染物 。 8.5抽查与取样 进口国家或地区的法规或政府间双边议定书有要求的 ,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抽查取样 。进口国家或地区 没有要求的 ,按照随机和代表性原则 ,以批为单位进行多点抽查 ,并针对性地抽取可疑带病 、虫的水培鲜 菜。抽查比例和取样量按表 1执行。发现有害生物或其他可疑情况 ,可适当增加抽查 比例和取 样量。 表1出境水培鲜菜 抽查比例和取样量 批量/件 抽查/% 样品数 量 /份 取样重 量 /kg 100以下 10 1 每 份 代 表样 品 的 重 量 不 少 于2kg,每 批 取 样 量 不 少 于 5kg。发 现 有 害 生 物 或 其他 可 疑 情 况 , 可适当 增加取样 数量 。101~300 10~5 1~2 301~500 5~4 2~3 501~1000 4~3 3~4 1001~2000 3~2 4~5 2001~5000 2~1 5~6 5000以上 1~0.2 7 8.6货物检疫 对抽查到的货物开箱检查 ,注意检查包装箱的底部 、内包装有无害虫活动 ,检查货物是否带有虫体 、 枝叶、土壤和病虫为害状 。 8.6.1病虫害检疫 用肉眼或借助放大镜逐个观察水培鲜菜的表面 ,有无害虫、虫蛀孔、排泄物或 产卵孔等为害状 。如 发现有可疑症状的 ,适当增加检查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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