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公司报告
ICS 11.100 C51 DB22 .省地方 标准 DB22/T 394—2004 保健用品微生物检验方法 Microbiological. examine method for health care material 2004-12-25 发布 2005-01-01实施 吉林省 技 术 督 局 发布 量 DB22/T 394-2004 前言 本标准由吉林省卫生厅提出归口。 本标准由吉林省卫生监测检验中心起草。 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协助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修军、刘桂华、杨红、白翠华、康永强、房毅 DB22/T394-2004 保健用品微生物检验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保健用品微生物检验的总则、菌落总数、粪大肠菌群、绿脓杆菌、金黄色 葡萄球菌、霉菌和酵母菌、溶血性链球菌测定和定量杀菌试验。 本标准适用于保健用品微生物的检验。 2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 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 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4789-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3总则 3.1样品的采集及注意事项 3.1.1所采集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一般视每批保健用品数量大小,随机抽取相应数 量的包装单位。检验时,应分别从两个包装单位以上的样品中共取10g或10mL。包装量小 于20g的样品,采样量可适量增加,其总量应大于16g。 3.1.2供检验样品,应严格保持原有的包装状态。容器不应有破裂,在检验前不得打开, 防止样品被污染。 3.1.3接到样品后,应立即登记,编写检验序号,并按检验要求尽快检验。如不能及时 检验,样品应放在室温阴凉干燥处,不要冷藏或冷冻。 3.1.4若只有一个样品而同时需做多种分析,如细菌、毒理、化学等,则宜先取出部分 样品做细菌检验,再将剩余样品做其它分析。 3.1.5在检验过程中,从打开包装到全部检验操作结束,均须防止微生物的再污染和扩 散,所用器皿及材料均应事先灭菌,全部操作应在无菌室内进行,或在相应条件下,按无 菌操作规定进行。 3.1.6如检出粪大肠菌群或其它致病菌,自报告发出之日起该菌种应保存一个月。 3.2样品的制备 3.2.1液体样品 水溶性液体样品,可量取10mL加到90mL灭菌生理盐水中,混匀后,制成1:10检液; 油性液体样品,取样品10mL,先加5mL灭菌液体石蜡混匀,再加10mL灭菌的吐温-80,在40 ℃~44℃水浴中振荡混合10min,加入灭菌的生理盐水75mL(在40℃~44℃水浴中预温), 在40℃~44℃水浴中乳化,制成1:10的悬液。 3.2.2膏、霜、乳剂半固体状样品 亲水性的样品,称取10g,加到装有玻璃珠及90mL灭菌生理盐水的三角烧瓶中,充分振 荡混匀,静置15min,用其上清液作为1:10的检液;疏水性样品,称取10g,放到灭菌的 研钵中,加10mL灭菌液体石蜡,研磨成粘稠状再加入10mL灭菌吐温-80,研磨待溶解后, 加70mL灭菌生理盐水,在40℃~44℃水浴中充分混合制成1:10检液 3.2.3固体样品

.pdf文档 DB22-T 394-2004 保健用品微生物检验方法 吉林省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7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7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DB22-T 394-2004 保健用品微生物检验方法 吉林省 第 1 页 DB22-T 394-2004 保健用品微生物检验方法 吉林省 第 2 页 DB22-T 394-2004 保健用品微生物检验方法 吉林省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人生无常 于 2024-10-27 06:50:43上传分享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