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5.020.01 B 00 DB37 山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7/ T 1859—2011 规模化猪场生物安全体系 Biosecurity System of Pig Farm 2011 - 04 - 08 发布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1 - 06 - 01 实施 发 布 DB37/ T XXXX—XXXX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为山东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静、王贵升、孙圣福、马慧玲、孔祥华、胡晓颖、李玉杰、刘丽平、蔺晓月、 徐鸿。 I DB37/ T XXXX—XXXX 规模化猪场生物安全体系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规模化猪场的场址选择、布局、人员控制、综合防疫、饲养管理、疫病防控。 本标准适用于规模化猪场建立生物安全体系。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6548-2006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T 16569-1996 畜禽产品消毒规范 GB/T 17823-2009 集约化猪场防疫基本要求 GB/T 17824.1-2008 规模猪场建设 GB/T 17824.3-2008 规模猪场环境参数及环境管理 NY 5027-2008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DB37/T 1209-2009 动物免疫接种技术规范 《重大疫情应急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猪场的生物安全体系 为保障猪群健康生产而采取的综合性防控措施。 4 规模化猪场环境控制 4.1 猪场的建设 4.1.1.1 猪场场址选择的一般要求 依据GB/T 17824.1执行。 4.1.1.2 场址选择的生物安全要求 1 DB37/ T XXXX—XXXX 地势高,平坦,向阳背风,干燥,无污染。周边无其他饲养场和畜产品加工厂,或者相距2km以上。 一个区域内畜牧场之间的距离保持在5km以上。 土质透气性好,易渗水,可抑制微生物、寄生虫和蚊蝇的滋生。 交通方便,距交通干道不少于1km,距一般公路500m以上,距居民区2km以上。 4.1.2 气候环境 场区所在地有较详细的气象资料。环境安静,具备绿化、美化条件。无噪音干扰或干扰轻,无污染。 4.1.3 水质控制 饮用水符合GB/T 5749的要求。 4.1.4 卫生防疫 有足够的卫生防疫间隔。场址选择应遵守社会公共卫生准则,其污物、污水不得成为周围环境的污 染源。 4.2 布局 4.2.1 一般要求 按GB/T 17824.1执行。 4.2.2 生物安全要求 4.2.2.1 建筑分区 按照各个生产环节的需要,合理划分功能区,通常划分为生活区、生产管理区、生产区、隔离区 等。 生活区,包括职工宿舍、食堂等;生产管理区,包括办公室、饲料加工调剂车间、水电供应设施等; 生产区,包括猪舍和生产设施等;隔离区,包括兽医室、病猪隔离舍、尸体剖检和尸体处理等设施、粪 污处理设施等。 猪场生产区只能设一个出入口。 4.2.2.2 各区布局 各区应严格分开,缓冲隔离带至少200m。生活区应距生产区500m以上。生产区由上风向到下风向应 依次为洁净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 无害化处理和粪污处理区应设在下风区,并应远离生产区。化粪池要及时清理、处理,防止蚊蝇滋 生。 4.2.3 隔离设施 生产区与其他区之间设置严格的隔离设施,包括隔离栏、车辆消毒房、人员更衣及消毒房等。生活 区与生产管理区之间设10m宽的隔离带。 4.2.4 道路布局 生产区内净道、污道分开。净道和污道在场内不得交叉。 4.2.5 猪场大门布局 2 DB37/ T XXXX—XXXX 猪场大门设在靠近生产管理区办公室最近围墙处。附建门卫和消毒室、消毒池。 4.3 猪舍建筑设计 依据 GB/T 17824.1 执行。 4.4 猪场生物安全要求 猪场环境参数依据GB/T 17824.3执行。 猪舍要冬暖夏凉。有害气体不得超标。实行严格的隔离、消毒制度,车辆进出场要消毒。 5 人员控制 5.1 外来人员 经允许后方可进入生产管理区,并进行个人相关信息的登记。禁止进入生产区,必要时严格消毒更 衣。 5.2 工作人员 5.2.1 饲养员 采取封闭式管理,不得不得串舍,舍间不得互用工具。外出返场后,必须消毒隔离后方可进入生产 区。 5.2.2 场内兽医人员 不得对外从事诊疗活动。 5.2.3 场内配种人员 不准对外开展配种工作。 5.2.4 场内食堂工作人员 不得从市场购买偶蹄动物产品。 6 6.1 综合防疫 引种 6.1.1 6.1.1.1 6.1.1.2 6.1.1.3 6.1.2 6.1.2.1 6.1.2.2 引种猪场的选择 具有种畜禽经营合格证。 具有动物防疫合格证。 近两年内没有发生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蓝耳病等重要疫病。 引种猪的选择 体质健康,无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蓝耳病等重要疫病病原。 有无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蓝耳病的免疫合格证。 3 DB37/ T XXXX—XXXX 6.1.2.3 经过产地检疫。 6.1.3 引种后的管理 引种后必须隔离观察至少30d,确认健康,经过免疫、驱虫、消毒后。方可并群饲养。 6.2 检疫和隔离 6.2.1 隔离设施 场外设防疫沟,场内设病猪专用隔离区,在离猪舍300m以外建立全封闭式的隔离舍。 6.2.2 病猪隔离 场内一旦发现疫病或疑似发病,及时将病猪隔离在专用隔离区,进行观察与处理。 6.3 消毒 6.3.1 消毒制度 制定环境、人员、猪舍、挤奶厅、用具、车辆等消毒制度。 6.3.2 消毒设施 6.3.2.1 饲养场大门、生产区入口处 设置消毒池。消毒池宽度同大门、长为机动车车轮一周半。 6.3.2.2 生产区门口 设置更衣室、消毒室或淋浴室。 6.3.2.3 进入饲养区的人行通道 设置长 1.0m 的消毒池,或消毒盆。 6.3.2.4 在饲养区和隔离区交界处 设置淋浴室、消毒间。 6.3.2.5 人员、动物和物资运转 采取单一流向,道路分为污道、净道,不重叠,不交叉。 6.3.2.6 场区内配备的贮水设施 有防污染措施。 6.3.3 消毒程序 6.3.3.1 消毒剂的选择 选择针对不同病原微生物的酸性或碱性消毒剂,并且定期更换不同的消毒剂。 6.3.3.2 消毒方式 饲养区的消毒可在空舍和有饲养动物的情况下实施。在有饲养动物的情况下,应选择低刺激性的消 4 DB37/ T XXXX—XXXX 毒药物,一般使用清扫和喷雾方法,在喷雾时注意舍内各处的均匀度和药液的用量。 预防性消毒 车辆、用具等先机械性清洗后,再用消毒液喷洒或浸泡。 疫源性消毒 场所、用具、车辆、工作衣鞋等,先消毒,再进行清洗。 6.3.3.3 舍外消毒 猪场道路、排污沟、空地等定期进行大扫除,不留积粪、积尿、污水污物等,每周消毒 1 次;运动 场每天清扫 2 次。 6.3.3.4 舍内消毒 每天清扫猪舍,清洗食槽、水槽等用具,及时清除粪便和更换垫料,保持清洁和干燥。每天清扫 2 次,每周消毒 2~3 次。 猪舍空置期间彻底清洗所有用具,使用 2~3 种不同类型的消毒剂分别进行 2~3 次不同方法的消毒。 6.4 无害化处理 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按 GB/T 16548 执行。 无害化处理可以选择深埋、焚化、焚烧等方法。 污染严重的饲料、粪便应堆积发酵处理。 病猪、死猪深埋或焚烧处理。深埋点应远离居民区、水源和交通要道,距猪舍、水源至少 100m。 6.5 免疫预防 一般要求按照 GB/T 17823 执行。 6.5.1 推荐免疫程序 见附录。 6.5.2 免疫方法 依据 DB/T 1209 执行。 6.5.3 免疫效果监测 定期监测抗体水平,及时进行补免。 6.6 灭蝇、灭蚊和灭鼠 定期进行灭蚊蝇和灭鼠工作。 7 7.1 7.2 7.3 7.4 兽医卫生 场内兽医管理人员应加强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定期对猪群进行消毒和预防性投药,以减少疫病的发生。 发现病死猪及时诊断,做好相关记录,并按规定做好无害化处理。 根据本地区疫病流行情况,适当加强其它疫病的免疫。 5 DB37/ T XXXX—XXXX 8 重大疫情的确认 发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等重大疫情时,立即采取封闭、隔离消毒等措施,及时上报政 府有关部门。 6 DB37/ T XXXX—XXXX A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猪常见病推荐免疫程序 表A.1 猪 瘟 猪口蹄疫 猪伪狂犬病 猪呼吸与 繁殖障碍 综合征 猪细小病 毒 病 猪乙型脑 炎 病 猪链球菌病 仔猪水肿病 猪丹毒-肺 疫 猪常见病推荐免疫程序 种公猪:每年 3 次,于每年的 3 月份、7 月份和 11 月份各进行一次,每次免疫猪瘟冻干疫苗 4-6 头份,使用猪瘟组织苗免疫,效果更佳。 母 猪:采取窝防的形式,即每窝仔猪进行猪瘟防疫的同时进行母猪的防疫,每次免疫猪瘟冻 干疫苗 4-6 头份,使用猪瘟组织苗免疫,效果更佳。 仔 猪:猪瘟污染严重的猪场应该采取超前免疫,即仔猪出生后立即注射猪瘟单苗 2 头份,并 确保 2 小时后吃到初乳;免疫猪场,仔猪断奶前后进行首免,30 天后进行二免。 市场购买猪:购进后 3-5 天免疫猪瘟单苗 3-5 头份,3 周后加强免疫单苗 5 头份。 种公猪:每年进行至少 3 次免疫,可于每年的 3 月、7 月、11 月各免一次。 母 猪:每年进行至少 3 次防疫,可尽量安排在母猪空怀期, 即母猪每次配种前注射该疫苗, 秋末冬初加强免疫一次。后备母猪应于配种前间隔 30 天进行 2 次免疫。 仔 猪:免疫母猪所产仔猪于 65~70 日龄进行首免,30 天后进行二免;抗体水平较低的母猪或 抗体空白母猪所产仔猪应在 30~35 日龄进行首免,30 天后进行二免。 种公猪:每隔 4 个月免疫一次。 母 猪:每次配种前免疫一次,产前 30 天进行二免。 仔 猪:仔猪断奶前后-60 日龄之间进行首免,30 天后进行二免. 种公猪:后备公猪在配种前 15 天免疫一次,种公猪每 6 个月免疫一次。 母 猪:后备母猪在配种前 15 天免疫一次,经产母猪配种前 15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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